■江西 杨涛
9月1日下午,网友转发了一篇名为“刑警队长逃亡日记7·26~8·11”的帖子。帖子的作者自称是河南某县刑警大队长阳某某,因举报违法遭陷害被迫逃亡。当地县委宣传部门称,确有其人,但具体情况不清楚(据《都市时报》9月2日报道)。
网上言论,泥沙俱下,在没有真凭实据之前,我们的确很难说这一举报是真实的。但是,从当下一些地方权力失控、监督不力,官员为所欲为的现状来看,我们也很难否认这一举报的真实性。前几年,《南方周末》的记者就接触到一位逃亡的警察徐健,也是因为得罪了领导,而遭致黑白两道的追杀。因此,在“逃亡日记”真假未明的情形下,有关检察、纪检机关对此事坐视不管,放任此事自身蔓延,那就是渎职。
截至2008年6月底,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.53亿人,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100万人,网民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支巨大力量,网络舆论也深刻地影响到我们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。胡锦涛总书记、温家宝总理也经常上网了解网上舆论,一大批领导干部也经常上网与网民交流,了解网络舆论,甚至接受举报。“逃亡日记”目前在网上影响巨大,已经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,如果有关检察、纪检机关对此坐视不管,那么,就表明他们对于网络舆论的不注重,不关心。那么我们就要考问这些执法、执纪的执法能力了!
有关检察、纪检机关对此事的重视程度,还反映了这些执法、执纪机关是如何对待实名举报,进而反映他们是如何打击腐败和保障举报人的利益。“逃亡日记”所举报的事实真假我们姑且不论,但这一帖子中,举报人是实名实姓,其原先的工作单位也明确注明,他所举报的对象也是实名实姓,他所举报的遭受打击报复的过程也描述得一目了然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今年7月9日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,就提出要“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”;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正式开通之时就指出,“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。要严明保密纪律,对失密、泄密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”。因此,对于实名举报,有关执法、执纪机关就必须做到每案必查,每案必有答复。“逃亡日记”虽然公布在网上,但是一封货真价实的实名举报信,如果有关执法、执纪机关不去认真调查,并给网民和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,那么谁还愿意进行实名举报?而且也会让网民与公众怀疑执法、执纪机关打击腐败的决心和能力,严重影响到这些机关的威信和公信力。
再有,如果“逃亡日记”举报的事情确有其事,那么,当举报人处于如此危急关头,有关执法、执纪机关更应当及时迅速查处,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;如果“逃亡日记”举报的事实失实或者是诬告陷害,那么有关执法、执纪机关也有义务将此事调查清楚,还被举报人一个清白,对随意在网上发帖陷害他人的发帖者进行依法处理。放任此事,不进行调查处理,将对举报人、被举报人以及社会公众都无法作出交待。
最后,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有关检察、纪检机关必须是河南省或者中央的检察、纪检机关,抑或是中央指定的其他省市的检察、纪检机关,因为举报人称其不但受到县纪委而且还受到市纪委的打击报复,如果调查处理还是这些市、县一级的检察、纪检机关,那么这种调查会因为其不具中立性而不具有公正性。